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救护车与私家车相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救护车与私家车相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消防车剐蹭私家车要赔吗?
消防车刮蹭私家车要赔钱吗?答案是看情况!
第一,当消防车在紧急救援时,出任务途中,因为私家车不予避让或者违法停车,影响救援车辆正常通过,产生碰撞。消防车或特殊车辆无责,私家车全责,还要予以处罚!
第二,特殊车辆执行公务时,私家车正常停车,产生碰撞,或者特殊车辆非任务时产生碰撞,依照交警事故科根据现场情况定责,该谁的责任谁的责任,如特殊车辆全责的,一样赔偿!
120救护车,警车,消防车,军用车为特殊车辆,如果遇到上述车辆,有警示灯闪烁,请予以避让!不予避让的依法可以进行传唤处罚!
修行在路上…我是王先生,依然在路上修行!
救护车闯红灯撞上私家车,如何定责?
救护车如果在执勤过程中不存在【闯红灯】的定义,社会车辆需要避让否则要担责。
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项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特种车来那个在执行紧急任务中可以使用警报器、警示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信号灯的限制。
【同款规定中注明:遇到执勤中的特种车辆,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规定的理解并不难,这类车在执行任务中是不存在闯红灯行为的,当然也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过社会车辆如果没有让行的话责任不在于特种车辆,因为不安全的情景是由社会车辆造成。
不过如果社会车辆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救护车因为判断错误导致事故,这种情况有一定责任,具体定责要根据现场监控判断,其实自己也是心知肚明的。
救护车有必要让行,包括消防车也有绝对必要让行,对医疗行业熟悉的话对黄金抢救时间应该有了解。
一般事故导致的损伤如大出血、休克、溺水、触电或者气道梗阻等紧急情况,黄金救援时间仅有4分钟,尤其是气道梗阻如果没有在2分钟内施救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而救护车的规定是在接电之后5分钟内发车,在15分钟内达到,这期间实际已经错过了最佳救护时间,之后采取简单处理或者在车上进行救护等待到医院接棒,如果期间出现意外或者拥堵,大部分情况下就是一条人命。
所以不论有再紧急的事情,遇到救护车也应该让行,救援的很残酷的,作为普通人不想去参与这个事业的话让行就是为这个事业的发展做一份贡献,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即使是别人的生命。
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牌照取证之后放行救护车,供参考。
按理说都会礼让,是我也会让,但是要看清楚能不能让得下来,其次查清楚救护车到底是不是救人,还有不要以为救人就不要命的乱开,要别人无条件的去撞墙让你,看清楚确保安全通行,希望不要人没有救到出交通事故,到时候都是你和你家人的事,没有谁来帮你
如果是正在值勤的救护车,社会车辆应该让行,虽然救护车闯红灯,但是还是社会车辆全责,无争议。但是正在值勤的救护车和正在执勤的消防车再加上正执勤的警车,三台车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丁字形路口碰撞,要如何界定,那就不得而知了。
救护车在执勤过程中也并非是不管不顾随意违章的,社会车辆在路口与执勤车辆发生碰撞还要以当时的情况来定责。
首先,社会车辆必须要优先让救护车通行,如果你明明听到警笛,并未做减速避让的行为,发生事故,必然社会车辆全责。反之,如果你已经做了减速和避让,并且没有超速,但救护车把你撞了,那救护车就有责任!
交通事故受伤人能坐私家车去医院吗?
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应该用最快的时间把人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抢救,在伤情允许的情况下,用私家车载到医院是完全可以的。只是要注意,有些伤者的伤情用私家车载送容易加重伤情,因此,如果伤者伤情较重,私家车方又缺乏医疗抢救常识,叫救护车又不困难的情况下,还是叫救护车送到医院更妥当。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如果想要去医院,可以自己拨打120走医院的救护车,将受害人带至医院去救治,但当事人在去医院前,要拨打110报警告知警方自己想乘坐私家车去医院也是符合规定的。
救护车是私人的还是公家的?
救护车通常是由医院或政府机构拥有和运营的,属于公共服务设施。救护车用于紧急救治和转移病人,是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国家,也有私人公司运营救护车服务。
救护车护送大出血孕妇,遭遇小轿车阻碍十几分钟,该重罚吗?
救护车鸣笛喊话,
抢救在争分夺秒。
无良司机长占道,
伦理道德都忘了。
十几分钟接电话,
谎称不知因骚扰。
罚款200太轻了,
这种人该进监牢。
切记敬畏特种车,
请给生命留条道。
抢救病人就是在和时间赛跑,听到鸣笛一定要给救护车让道,这几乎是司机们的常识。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最近在广西钦州就上演了令人气愤的一幕。
6月8日,一辆救护车在路上疾驰。
车上孕妇大出血,已经出现休克现象,情况十分危急。孕妇家属的心情更是焦急万分,要是发生什么意外,弄不好就是两条人命了。
这时候,救护车司机想要提速却屡屡受阻。原来,救护车被前方的一辆白色私家车挡住了,虽然救护车多次鸣笛喊话,但前方的白色私家车却丝毫没有避让减速的意思。
更令人发指的是,这辆私家车多次驶入本就并不宽阔的道路中间,阻挡救护车超车。
就这样持续了十多分钟之后,救护车才摆脱这辆故意拦路的私家车。
不幸中的万幸,孕妇和孩子经抢救脱离了危险。
当交警找到私家车女车主询问原因时,她给出的理由却十分牵强。
女车主先是说:“我只看前面,没看后面!”
交警又问她看倒车镜没?
女车主又称:“后视镜我只看路况。”
好吧,你眼神不好,总不能说连听力都有问题吧。
救护车一直鸣笛喊话,是什么原因导致你听不到?
女车主称:“因为当时有两个骚扰电话,可能那会儿在处理这个。”
最终,女车主被罚款200元,扣3分。
显而易见,这位女车主的理由并不成立,更多的是她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先不说开车习惯的对错,仅仅开车打电话,而且一打就是十几分钟显然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否则,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而女车主妨碍救护车的行为显然存在主观故意,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相关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站在个人的角度来看,建议把这类存在明显主观故意的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虽然女车主的行为最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影响恶劣,需要严惩才能警示后来者。毕竟,这类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网友们对此事也纷纷发表了看法,这次大家的看法几乎呈一面倒的趋势,普遍认为处罚力度不够,恐怕难以起到惩戒作用。毕竟,那可是两条人命啊!
其中还有一位自称是救护车司机的网友留言评论道:
“我是一名救护车司机,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真的起不到震慑作用,我遇到过很多有意不避让的,阻碍你几分钟多的是。各位交通参与者,很多时候救护车争分夺秒就是一条生命啊!拜托你们了,让出一条生命通道就等于为自己织福了!”
其实,对于类似的行为,也有城市给出了更接地气的措施。
例如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西安市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其中明确提到,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让行,不得阻碍救护车通行。其他车辆和行人有条件让行而拒不让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因让行导致违反交通规则的,免予行政处罚。
这里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其中考虑到了司机在给救护车让路时有可能会遇到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此举也能让司机师傅们吃下定心丸,遇到此类事件不用犹豫太多,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去做就好。
PS: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留言交流一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救护车与私家车相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救护车与私家车相撞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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